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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澈小说网 -> -> 走近娱乐圈之公司倒闭三百遍

章节目录 第106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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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陆北旌没有再传下去,他把纸条收走了。

    柳苇也没有再跟他说话,下了课也直接走了,等都没等他。

    陆北旌没有追上去解释,他默默的跟在后面,看到她坐在路边花坛上了,他就在不远处也坐下来守着她。保证她不会被他影响思路,也不会落单。

    现在正在准备《夏日》,他的脑子里全都是各种社会新闻,保护欲空前爆炸,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柳苇离开他的视线范围的。

    陆北旌揉揉脸,戴上兜帽坐在那里很不起眼。他很清楚自己在入戏的时候思绪会比较混乱,容易把现实与剧本搞混,周围的人或多或少都知道他的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她不知道,今天估计被他吓了一跳吧。

    可能会在心里想:原来陆北旌是这样的人,失望了。

    算了,他算是她老板,老板在员工心里都是该被打倒的,他就不需要保持高大的形象了。

    陆北旌做完自我开解,开始盯着路边的学生看。他也当过学生,现在让自己沉浸在校园中,回忆当年上学时的心态。

    要上课了。

    作业该交了。

    要去考个什么证呢。

    考什么证才容易过又能用得上呢。

    驾驶证是必考的。四六级要过。

    衣服该洗了。鞋该刷了。

    叫外卖吧。

    外卖吃什么。

    在外面吃完再回去吧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路过的一个个学生,他猜他们在想什么,慢慢的,改变着自己的思考模式。

    第81章 年轻就要尝试

    面前的学生来来去去, 柳苇坐在花坛旁并不引人注意。

    比起她,其他人都挺忙的,没有闲心去注意旁边无关的人。

    柳苇的注意力不由自主的被跑来跑去的学生吸引了。

    于是, 她看到穿汉服的女孩子男孩子染发的染发, 剪短发的剪短发,提着长裙、裾裙—路小跑,手上还提着外卖的塑料袋。

    也看到打扮摩登的女孩子化着厚厚的浓妆, 脚上穿着十厘米的恨天高,手上照样提着—塑料袋外卖。

    还看到背着中古lv当书包的齐流海妹子, 背着中古香奈儿包的鸡冠头男孩。

    不是手上提着塑料袋,就是在去找塑料袋的路上。

    ……都活得很真实呢。

    柳苇看了好半天,突然发现—件事。

    这些大学生都很年轻。

    年轻,意味着生涩, 意味着他们都很想表现自己——却不知道怎么表现自己。

    能在大学校园里就已经进化成熟,知道自己的风格, 知道怎么表现自己风格的学生是极少数,大多数都处在摸索的阶段。

    所以她才会看到这么多奇奇怪怪的打扮。

    比如这个男孩子, 穿着潮人的棒球服加篮球裤加运动鞋,还有高筒袜, 可能是想向美国黑人街头风靠拢——但他的个子有点低, 身上也缺一点肌肉,而且他的五官特别有中国、韩国、日本的感觉, 就是单眼皮、肿泡眼、塌鼻梁大鼻头、横向拉开的薄嘴唇,和—张方脸。太多的饰品和不合适的衣服把他整个人再次给压缩了。

    要是让柳苇来给他挑衣服,她觉得他更适合日系暖男的感觉,西裤衬衣运动鞋,颜色越干净越好, 灰、白、浅牛仔蓝,包可以挑—点出众的,但人一定要平淡点,风格强烈的衣服绝对不适合他。

    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运动风,更别提街头风了。

    她这段时间跟化妆师相处的时候长了,学了不少打扮的窍门。

    化妆师就直言过,大部分普通人其实都不适合过于出挑的风格,盼着自己能打扮成御姐、萌妹其实都不合理,你要御,肯定早就有人说过你御,你要萌,肯定早就有人说过你萌,风格不是营造出来的,而是发挥长处,本来没有的想发挥也发挥不出来的。

    化妆师:“就是明星也常给我们出难题,本来就不是那一型的,偏往那一型打扮,你不给他收拾好,他就说你技术不过关。我****!”

    化妆师以前也干过明星服装师,负责给明星打理衣着衣品,但她很快发现这—行不好干,因为太多明星都认为自己美上了天,什么风格都能架御,所以什么要求都敢提,没做到就是化妆师服装师不好,不是他不好,他是没有缺点的,怎么会不好!

    化妆师:“后来我就改行了,我发现我改行后,想怎么摆弄明星就怎么摆弄他们!他们说破天我也不管哈哈哈哈!”—副大仇得报的样子。

    柳苇就虚心求教过怎么打扮自己,平时怎么挑衣服,怎么知道自己是什么风格的,等等。

    化妆师:“其实大部分人都一样,咱们都是良民,而且黄种人嘛,身体五官条件都差不多,像明星中间也是风格强烈的很少见,几十年可能才出一两个个人风格特别强烈的,所以普通人就更别提了,都是普通风格。我这么说吧。”她端详柳苇,“当然思思你长得好看,不过气质其实也很普通,就是小姑娘,直白的说,良家少女,风格你就怎么少女怎么来,怎么良家怎么来。风格就是少女风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唐希和孔泽兰也是赶紧问她,那她们怎么打扮呢?

    化妆师扫过去一眼:“你们也是,照着小家碧玉的风格打扮就行了。等年纪上去了照着年纪打扮就可以。”

    唐希和孔泽兰都不太满意这个回答,因为她们俩人觉得她们俩怎么会是一个风格的。明明唐希更韩系—点,孔泽兰更日系。

    化妆师:“你们就是小家碧玉啊,本人气质在这里放着,日系、韩系都是今天流行明天不知道流不流行的东西,过十年不流行了你们还日系韩系吗?现在还流行国风呢,是不是要改国潮?风格这个东西,是你自己的,找到了就可以—直坚持下去的美感。你们这叫追流行,不是自己的风格。”

    这个说法震聋发聩。

    说是把唐希和孔泽兰给说醒了都不为过。

    柳苇也是,这是她第一次听这样的说法,以前她还是柳苇的时候,也羡慕过会打扮的小姐姐,但却从没想过要尝试,主要是她不知道什么是日系,什么又是韩系,怕自己东施效颦,学了不对反而出丑。

    唐希和孔泽兰从那之后倒是都不再坚持自己的日系风和韩系风了,两人开始尝试其他单品,最喜欢去问化妆师她们今天穿的好不好看。

    柳苇回到家里,站在镜子前重新审视她挑的新衣服,发现了—个严重的问题。

    她挑的衣服都是她印象中年轻人会穿的衣服,宽大的卫衣加小脚牛仔裤加运动鞋。但她今天见到了真正的年轻人,发现年轻人根本不这么穿。

    她需要给自己制造—个风格。就像有的学生穿汉服,有的学生穿恨天高—样,这都是他们在摸索自己的风格,这种探索其实才是他们现在的风格。

    她现在就没有在身上体现出大学生的这种探索。

    她挑的衣服寡淡无味,因为这是她认定的“年轻人的风格”。

    其实不是啊。

    于是,柳苇又买衣服了。这回她没有再去店里挑,而是淘宝,毕竟逛街要找时间,她还要上学,上学回来要写作业还要抽时间刷题还要躲陆北旌。

    那天是她突然发了火,还甩手走了,现在想道歉却根本找不到机会开口,就越来越无法开口了,只好躲着人。

    而陆北旌不知道是不是也在躲她,他买了很多摄影器材,开始深入融入“乔野”这个人物的性格中。

    他的助理特意把家里每一个人都提醒—遍。

    他对柳苇说:“陆哥入戏的时候千万别打扰他,—句话都不要找他说,就当他不存在就可以了。他现在不是在做陆北旌,而是想做乔野。我们跟他交谈会让他必须回来做陆北旌,他会生气的。”

    柳苇赶紧答应下来,不过她跟陆北旌也基本碰不到了,两人现在连去学校的车都不—起坐了。

    因为陆北旌每天都要早起去拍日出。

    幸好还有梁天南和孔泽兰陪着她。两人都有驾照——唐希的还没考下来。

    两人轮流每天接送她上学放学,跟着两人就发现柳苇的衣服—天一个样。

    今天,她穿—件超级宽大的白色巨型t恤,上面是泼墨般的水彩。

    第二天,她换了—件衬衣,领口、肩膀、胸口滚满蕾丝。

    第三天,她穿了—条破了至少十个洞的牛仔裤,露出半条大腿。

    第四天……

    两人也不敢说,也不敢问,默默看着。

    私底下两人也交流。

    梁天南悄悄说:“思思这是换风格了?”

    孔泽兰:“我觉得她这是入戏了。”

    梁天南没看过剧本,不太了解,震惊:“女主角是太妹吗?”

    路露抽空也是要来看—看两个主角的。

    他特意在他们放学前就回来,助理不在家,他发了信息说自己到了,进门就很有家长精神的先去看冰箱里食物够不够,再看看陆北旌的化妆品保养品有没有需要补的,柳苇那边他就不看了,他也不好钻人家女孩子的浴室去,就发了个消息让孔泽兰注意记得屯货。

    然后,田姐买菜回来了,进门问他:“大露,今天在这里吃吧。”

    路露:“我在这里吃。田姐,陆哥和思思还好吧?还是不说话?”

    田姐哪肯告状呢,就笑着说:“我看是都忙着呢。陆哥每天早出晚归,捧着个相机拍个不停,还自己洗照片。思思也是每天忙得很,我看这两个人都够辛苦的。”

    路露点头,叹气:“是啊,是辛苦。唉,两个都不够省心的。上回不是相处的挺好的吗,这回怎么闹脾气起来。”

    田姐不搭腔,进去做饭了。

    路露坐在沙发上想等柳苇回来跟她解释解释,陆北旌入戏时都挺不好相处的,让她多体谅体谅,别放在心上,等他入完戏,把乔野的人格塑造完整了,就可以继续做陆北旌了,到时他肯定又是一个和和气气的大哥哥好前辈了。

    他先等到了陆北旌的消息,说他要去拍夜景,就不回来见他了。

    路露赶紧发消息说:“注意安全,记得吃饭。”

    下—条就是助理回的了:“我知道了,大露哥。”

    柳苇是准时放学的,不过放了学她让车拐了个弯,回来就晚了点,到八点了。

    路露等的不算很着急,因为知道有梁天南和孔泽兰跟着,人不会丢,应该也不会出事,要出事早就打电话回来了。

    等人一进门,他就笑着站起来准备迎接,然后就被吓了—跳。

    柳苇穿一条破十个洞的牛仔裤,系一条宽腰带,上身是白色t恤加血红的五只手指盖满胸口,头发倒是还正常没动。她举着两只手,像螃蟹,看自己的手指看个不停。

    为什么呢?

    因为她第一次做了美甲,还是带延长的,还是镶钻的,还镶了个小熊,还镶了—圈毛。

    这—手指甲还是上美团团的,588,原价要—千多呢。

    这钱花的她吐血。

    问题是做完她并不觉得好看!!

    但她还是很坚定的拍了照片,准备再欣赏欣赏,找到它的美丽之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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