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韶澈小说网 -> 历史军事 -> 开局就带唐太宗造反

章节目录 第102章 大姑爷回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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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程处雪当然同意了,甚至还举双手赞同。

    这弟弟不要也罢。

    有了丈夫,还要弟弟做什么?

    更何况这还是一个傻弟弟。

    王猛南道:“好了,现在不用扯这个,我们现在要弄的就是生意问题,没有了辣椒,没有了土豆,难道就不整火锅了,你们也太小看我了。”

    没有辣椒的火锅没有灵魂,但是没有灵魂,**也香啊。

    难道强扭的瓜不甜,就不解渴了?

    莫要把事情想的那么简单,其实事情是多变的。

    除了酒菜之外,还有一点,可以招揽到生意。

    那就是烤肉。

    有人就要问了,大唐烤肉可是闻名天下。

    因为在大唐时期,连吃的柿子都是在火堆旁边,烤熟了才吃,更别提是其他的了。

    当所有人都骑自行车时候,你弄出来一辆电瓶车,或者是摩托车,那么你就是与众不同,

    当所有人弄摩托车时候,你突然开小轿车,你就是时尚。

    当所有人开车时候,是不是应该骑自行车,你是不是引领时尚。

    当然也不是如此说,总之现在王猛南要做的就是弄出烤肉来,让所有人吃一顿不一样的烤肉。

    别人都是用火烤,难道就不能够用别的办法。

    王猛南早就已经想到了办法。

    那就是羊肉串,还有某个地方的烤馍。

    还有就是原始类型的烤鱼,再加上细盐,还有就是王猛南的特殊材料。

    这就是王猛南一直以来的想法。

    当然这也是王猛南一直以来,都打算喂食自己得美食,并不打算和其他人分享。

    花钱买来的,能有私人特权吃到的食物还要尊贵。

    可惜了,真是可惜了。

    并不能一个人享用,而是要拿出来卖钱。

    王猛南闭上眼睛,露出复杂神色。

    这一刻,他真正意识到一件事,那就是这些刁民总是要害他啊。

    程怀默道:“弄好吃的,真的?好吃吗?”

    王猛南鄙夷不屑撇了程怀默一眼,怎么这家伙就知道吃吃吃,难道就不知道点别的。

    比如权利,比如女人啊。

    难道你一辈子就只想做一个大吃货不成?

    程处雪一把拽起程怀默耳朵,“吃吃吃,就知道吃喝,你除了吃喝还剩下什么?”

    李安澜红着眼,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这一刻,李安澜真的有些慌了。

    从来就没有想过王猛南和程处雪竟然好上了,而且看样子两人之间已经有了某种关系。

    这就像是一根刺扎在李安澜的喉咙之中,让他更加难受。

    原本就知道程处雪是大敌,一直以来都在防备。

    日防夜防家贼难防,早就防备之人,却还是防备不住,这还真是千古一笑谈。

    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,说的恐怕就是现在的王猛南吧。

    如果上天在给李安澜一次机会的话,他一定早点怀上孩子。

    早点从人生进化论,变成另外一副场景。

    如今看来,的确是他功亏一篑。

    不过这件事没完。

    原本就是一场大戏,一场搞笑的剧情,但是这一刻呢,却变成了另外一副场景。

    咦,又是后宫戏啊。

    王猛南又道:“邓建,狗一样的东西,赶紧给我滚过来。”

    邓建一听,立刻从一角窜了出来,而且速度还特别快,像是一条被主人宠溺的小狗那样,对着王猛南露出兴奋笑容。

    如果在这个时候,有人给邓建一根骨头得话,估计邓建会乐翻天。

    当然这个比喻不恰当,现在的邓建也不是狗。

    但是邓建对老王家可是忠心耿耿啊。

    要不是这个忠心已经深入到了他的骨髓之中,他早就弄死眼前这群小人了。

    一群道德败坏,满肚子都是坏心眼的人,总是想要陷害小主人。

    事实证明,的确是邓建想多。

    如今在王猛南身边,就是谍战剧,各种碟中谍渗透,各种各样的套路,阴谋。

    不过现在却和一个没事人那般,只知道吃喝玩乐。

    哪怕是王猛南发现这些人有些问题,他也不会说什么,只会抿嘴一笑,不会说什么。

    是美酒佳肴不香,还是女人不漂亮?

    整天就知道斗来斗去,有意思吗?

    王猛南当然不会弄那些内斗只事,他现在只关注一点,那就是钱财。

    因为钱重要啊,绝对不能因为没钱,而耽误接下来的一切行程。

    有钱,不可以万能。

    但是,没钱寸步难行。

    别逼王猛南,弄极了王猛南直接弄出来一个钱庄,用银行那种套路,让全天下人把钱存进钱庄之中。

    到时候手中掌控整个天下的银票,可以瞬间让银票变成废纸。

    这才是真正高手才会做的事,经济控国。

    不过这个太浪费脑细胞,王猛南一直都想安安稳稳,头脑简单,四肢发达下去,能不浪费脑细胞,就不浪费脑细胞。

    “少爷,饿了吗,是不是想要让我给你准备食物,还是觉得昨晚少夫人伺候的不好,打算让我在去寻找几个姑娘来?

    少爷,你放心好了,不说是皇上的闺女,最起码也能够给少爷找几个漂亮的姑娘,各个美貌赛过西施貂蝉。”

    邓建现在马屁拍的越来越响,甚至还恬不知耻的露出猥.琐的笑容。

    王猛南道:“好啊,你给我弄来四大美女来?”

    邓建一听,愣住了。

    貌似只有一个美女,就是西施,除了她之外,没有什么漂亮姑娘啊。

    难道让他去把西施尸体挖出来,然后弄过来给王猛南,逗王猛南高兴不成。

    尸体,真的好看吗?

    邓建小心思又想歪了。

    程处雪想了想,王昭君,还有西施,貌似只有两个美人,如何凑的四大美人,难道相公也把他包括在其中吗?

    如果是那样的话,那么岂不是说在相公心中,他就是四大美女之一。

    等等…

    为什么是四大美女,为什么偏偏就是四个人呢?

    现在加上程处雪也才三个人,还差一个人啊。

    难道是她?

    程处雪朝着李安澜望去。

    同时李安澜也回头望向程处雪,恰恰相反,两个人心中所想是相同。

    王猛南只不过是一句玩笑话语,竟然让两个女人又开始争斗起来。

    如果王猛南知道两个女人心思比较活跃的话,肯定会当场暴怒。

    王猛南道:“好了,好了,邓建,你别用你那肮脏眼神望着我纯净灵魂,你现在就把烤肉,东坡肉,还有万三蹄,那种东西逗弄阿基拉,还有最重要的肯德基,快,一定要快。”

    这段时间,王猛南嘴巴越来越刁。

    所以只是凭借着邓建一个人,还是无法做出王猛南所有需求食物。

    别忘了,邓建不仅是厨师长,还是保镖长。

    在很多时候,邓建都是以保镖身份出现。

    如果邓建天天窝在厨房,做饭做菜,哪里会有时间来保护王猛南。

    哪怕是现在拥有了程处雪,王猛南也无比信任邓建,这个这个小跟班已经用习惯。

    倘若换了其他人,王猛南有些不适应。

    还有就是程处雪现在天天小女孩性质,吃醋啊。

    天天都吃醋之人,何以能够保全王猛南之安全。

    所以啊,现在还不是乱来时候,必须要以自身安全为重要。

    在说完之后,王猛南便带着两只大雁,食盐三十斤,朝着程咬金府中走去。

    上一次不是弄出来一个尴尬吗?

    这一次绝对不会在尴尬了。

    不就是两只大雁吗,有,绝对有,要多少就给多少,王猛南绝对不会吝啬。

    说白了,今天就是女儿回娘家串门的日子。

    虽然日子不是很好,而且王猛南也没有看日子,不过没有关系,王猛南说今天是好日子,今天就是好日子。

    食盐这个东西,王猛南还不打算奉献给李世民,也不打算拿出来卖钱,他只需要知道这是他独家专享而已就是了。

    送给程咬金食盐,那绝对是一份大礼。

    现在王猛南就是拿出了绝对的好处,就是希望程咬金能够喜欢。

    呸,有什么大腿有程咬金的腿还粗。

    只需要抱住程处雪大腿,就是抱住了程处雪的大腿。

    甚至在程咬金家,程处雪就是大姐大,实际掌控之人,

    一想起程处雪那日的温柔,王猛南留露出笑容。

    一个看起来不是土匪之人,却是像土匪那样行事。

    一个像是土匪之人,却乖的很,就像是一只小猫那样。

    两种不同性格女人,两种不同享受。

    王猛南露出了笑容,敲响了程咬金大门。

    程处雪虽然没有下马车,但是也没有偷偷离开,直接从后门进入程家。

    从这一点看,程处雪还是已经认定了王猛南这个男人。

    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程处雪的修养和心机,一个乡下丫头岂能是程处雪对手。

    想要拴住男人之心,必须要先温柔而为之,慢慢来才是重点。

    虽然现在没有成亲,而且提前已经做了某种不可形容之事,但是程处雪在乎那些事吗?

    而且目前来看,程处雪早就已经把王猛南当成是一家人,所以他宁愿死在这里,也不愿意死在程家。

    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见鬼去吧。

    程处雪想要做就做,不想遵从这一点,就直接一脚踢开。

    李安澜是公主如何,只要没有回门,没有得到父母支持,那就是野丫头,连外室都不算。

    现在程处雪可是回门,那就是代表着他第一夫人的象征。

    王猛南道:“程伯伯,我来拜见你了。”

    等过了九分钟之后,程咬金终于走了出来,而且还破着大嗓门,开口道:“哈哈,乖女婿,你终于来了,昨晚睡的可算安稳?”

    王猛南道:“还算安稳,多谢岳父。”

    程咬金摸了摸胡须,露出奸诈笑容。

    从现在开始,王猛南就是有岳父的人了。

    老婆温柔贤惠,岳父护犊子,这的确是强大后盾。

    来到大厅之中,王猛南便看到了一桌酒菜,还有几个歌舞正在跳舞。

    大唐分餐制度已久,但是今天却是和餐之举,看起来特别隆重,而且看起来,程咬金还是非常欣赏王猛南的。

    如果是其他人,肯定会高兴的合不拢嘴。

    但是王猛南非常讨厌程咬金这种不刷牙的土匪。

    古代细菌比较多,稍有不慎就会死人。

    包括现在,王猛南就不想因为一场小小感冒,一个小小的细菌就死在大唐。

    美女不漂亮?

    还是美食不香了?

    为什么偏偏英年早逝啊!

    但是今日不同往日,今天之事,和以前不同啊。

    毕竟这可是程处雪的老父亲,而且是第一次回门设宴。

    回门不管在现在,还是在以后,都是特别重要。

    一些人甚至觉得回本比定亲,相亲还要重要。

    程咬金虽然是武将,但是还是比较懂规矩。

    接过王猛南提过来的两只大雁,程咬金便问道:“现在大雁来了,就是不知道女婿能否作诗一首?”

    王猛南道:“我可不会诗词歌赋啊,岳父是不是误会了?”

    是,王猛南以前是酸溜溜写过几首诗词,但是那些都是抄袭别人的啊。

    难道无意间的几句经典诗词,就直接被他人当成是文抄公了不成?

    不是。

    王猛南不打算做文抄公。

    程处雪趴在王猛南耳边,低声说道:“这诗词,好像是我爹爹要求的,和我没有什么关系,不过,这可是回门第一次,你可不能够得罪爹爹哟。”

    王猛南道:“可是这诗词,我真的不会写诗词啊,你不能为难你相公啊。”

    程怀默转动贼溜溜眼睛,对王猛南急眼,颇有一副幸灾乐祸之意。

    姐夫刚才不是威风凛凛,甚至觉得自己是一个人才吗。

    现在怎么了,蔫了?

    早就说过,女婿可不是好当的。

    没有了小舅子在中间说好话,你姐夫岂能安稳?

    看吧,小舅子还是有点用的。

    程咬金又道:“诗词歌赋乃是小道,但是我可就是只有这一个女儿啊,难道你要寒了老夫之心吗?”

    王猛南恨不得一巴掌将程咬金拍死。

    不都是丈母娘看女婿,越看越不顺眼吗?

    怎么你程咬金跳出来做什么?

    难道是吃饱了撑着,没事干,想出来找点事做。

    如果真的没事干的话,就多回被窝里宠幸几个姑娘,回头在给老程家多弄几个孩子出来,开枝散叶,岂不是更好?

    可现在程咬金为难的是王猛南,这让王猛南该如何是好?

    开局就带唐太宗造反/93984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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